第十九届北京新春音乐会开幕******
“当国旗升起朝霞的憧憬,勤劳的人们又拥抱光明……”随着《北京晨曲》悠扬的旋律唱响,1月17日晚,由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北京音乐家协会主办,北京综艺博览文化交流有限公司承办的“第十九届北京新春音乐会暨‘乐赏十年’北京音乐家协会原创作品展演”在中山公园音乐堂拉开帷幕。
青年指挥家肖超执棒中国电影乐团,携手北京音协合唱团,与歌唱家丁毅、陈苏威、阮余群、李爽、黄训国、毛一涵等共同为观众带来了近十年北京音乐家协会组织音乐家们深入生活创作的15首优秀作品。
音乐会分为“多彩的生活”和“绚丽的北京”两个部分。在第一部分“多彩的生活”中,既包括贴近老百姓生活的作品,也包括反映国计民生大事的大型交响声乐套曲《南水北调》。音乐会第二部分“绚丽的北京”中,选择的是围绕北京文化中心建设和发生的重大事件创作的歌曲。
自2012年起,北京音协每年有计划地组织创作、推新人新作,十年来共创作了五部原创交响声乐套曲、包含69首歌曲,两部原创交响乐、包含15部器乐作品,多首反映重大主题的原创单曲。本届新春音乐会上演出的15首作品是从这些原创作品中撷取的,体现了北京音乐家协会这十年来组织词曲作家深入生活第一线,扎根人民群众中创作的优秀作品。
北京音乐家协会驻会副主席、秘书长赵金波表示,“这场音乐会浓缩了这十年北京音协的优秀作品,一方面是给首都百姓送去一份文化大餐,同时也是向老百姓们汇报我们北京音协这十年以来的创作成果。”
“北京新春音乐会”是首都新春佳节期间的一台品牌音乐会,自2005年,每年定时在春节前,定点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上演,已成功举办了16届。2021年和2022年的春节前夕,由于疫情,主办方将第十七、十八两届改为线下录制通过网络线上直播,观看总人数近两百万人次。第十九届北京新春音乐会,用北京音乐家协会这十年来原创新作品汇报展演的形式延续举办。当晚音乐会现场几乎座无虚席,观众们观看演出的热情极高,演出间隙观众都会报以热烈的掌声。
文/本报记者 田婉婷
(《北京青年报》 2023年01月19日 第A11版)
【光明云说法】为入职而“假结婚” “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
都市情感剧《爱的二八定律》讲述了女主秦施为了满足知名律所入职女律师需已婚的要求,与男主阳华阴差阳错“假结婚”,但是历经种种“真相爱”的故事。“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假离婚”和真离婚哪个算数?这些问题不论是在剧中还是剧外都有探讨的必要。一起来听听法官怎么说。
“假结婚协议”vs真登记结婚
秦施为了入职诚与慧律师事务所伪造了自己“已婚”的身份,阳华为了躲避母亲的催婚让秦施假扮自己的未婚妻,二人一拍即合约定了半年的假结婚期限并签署了协议。后来律所在整理档案时要求秦施补齐已婚的材料,二人决定登记结婚,并签署了为期三年的“结婚协议”及婚前财产协议。
秦施和阳华签署的为期三年的“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之规定,结婚登记应自愿合法。所谓自愿,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所谓合法,即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或者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
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武鑫蓉说,只要男女双方自愿领证,且不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龄、受胁迫、隐瞒重大疾病等情形,婚姻关系对登记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论双方有无感情基础、是否真心建立婚姻家庭关系、登记结婚有何种目的,在法律上都是“真结婚”。因此,秦施和阳华的“假结婚协议”不能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剧中,秦施“假结婚”是为了满足律所苛刻的入职条件,而现实生活中,通过“假结婚”想要达到的目的多种多样,如为子女办理户口、取得买房资格、过户购车指标等。看似一纸简单的婚约能撬动巨大的利益杠杆,实则隐藏着更多、更复杂的法律风险。”武鑫蓉说,第一,人身风险。第二,财产风险。第三,继承风险。
秦施和阳华“假结婚真相爱”的经历固然浪漫,但现实更多的是“人财两空”的狗血。不论从哪个方面看,“假结婚”这种破坏法律严肃性和婚姻神圣性的“饮鸩止渴”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假离婚协议”VS真离婚
除了“假结婚”,“假离婚”这个概念我们也不陌生。虽然本剧中没有演绎,但是其他的热播剧和日常生活中,为了取得购房资格、逃避共同债务或者获取其他利益“假离婚真分手”的例子比比皆是。
“假结婚协议”中男女双方为保护个人财产往往进行最清晰的分割,如约定分别财产所有制;而“假离婚协议”中为了达到最终目的,势必会存在妥协、隐瞒、退让,如将本应平等分割的房产约定为一方所有。当“假离婚”变“真分手”,签署的假离婚协议是否有效?能否对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假离婚”是夫妻双方为获取某一利益约定暂时离婚,待达成目的后再行复婚的行为。与“假结婚”一样,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在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在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民法典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想要恢复婚姻关系,只能重新登记结婚,但凡一方“假戏真做”不愿复婚,都无法“破镜重圆”。
武鑫蓉说,如果“假离婚”引发财产纠纷,法院可依据诉求对所谓的“假离婚协议”中当事人处分财产的真实意愿进行审查,并从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前后的相关行为予以认定。如果通过举证质证可以确认签署离婚协议并非基于夫妻双方情感破裂而是为了追求其他利益,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财产分割条款无效。如果有证据证明“假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并非双方真实意愿,则应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配。
承载着感情与责任的婚姻不应成为利益的牺牲品。切莫因“小利”失“真情”,最后“鸡飞蛋打”。